“……”
都看到了啊。
鹿之綾夾起一塊煎得金黃的魚塊咬了一口,鹹香酥脆,肉質嫩滑,她嚥下去後才道,“我很想打她一頓,但一想她無功而返落到周勁手裡也不會有好下場,就不用臟自己的手了。”
見她喜歡吃魚,薄妄夾起一塊放進盤子裡給她挑魚刺,道,“第一次看你這麼生氣。”
“沒法不生氣,我一想你過去受的那些苦我就不舒服。”
鹿之綾道。
很多人說一個人要是成功了,回頭看那些苦就是值得感恩的經曆,就是成長路上的老師,可她不覺得,苦就是苦,他不受這些他也未必就不成功。
薄妄的眸子深了深,把挑掉刺的魚塊放進她碗裡,“這麼心疼我?”
“嗯,要是我能穿越回去,一定把你拉得離他們兩個不是人的東西遠遠的。”
鹿之綾淡淡一笑。
薄妄聽著也笑了。
有她今天的表現,他能放下所有過去。
“不過有件事我要和你說清楚。”他忽然道。
“嗯?”
鹿之綾看向他。
“我沒喜歡過她,更沒讓她抱過。”薄妄盯著她解釋,“蓋一條被子是有過,但我們中間是蘇離。”
窮到極致的時候,為了活下去沒有辦法。
鹿之綾莞爾,沒想到她不在意,他倒是挺在意。
她轉過臉認認真真地看他兩眼,隨即笑著道,“我想也是。”
“你想也是?”
薄妄挑眉,什麼意思。
“是啊。”鹿之綾點頭,“我覺得人的審美隨著經曆會有變化,但不會有顛覆性的變化。”
薄妄又夾起一塊魚肉,聞言,他動作停頓下來想了想,勾唇,“之之,你誇你自己也要拐個彎?”
不如直接說他要是真看中過烏鴉,是不可能喜歡上她這隻白天鵝的。
“嗯,我這個人比較含蓄。”
鹿之綾一本正經地點點頭。
聽到這話,薄妄嘴角的弧度變得更深,眼底滿是寵溺,“行,我的審美,吃菜吧。”
“好。”
鹿之綾坐在那裡安靜地吃著薄妄做的飯菜,每一下都吃得很認真。
過了片刻,她想起一件事道,“對了,聽說你當年出事時有人救了一把,帶你從北港到酆川區,你還記得恩人是誰嗎?我們是不是應該買點禮物去看看人家?”
如果沒有那個恩人,薄妄已經死在朋友的背叛下。
聞言,薄妄的目色肅了幾分,搖頭,“我那時候意識不太清醒,什麼都沒太記住,隻記得是個臉上有痣的男人,他還有個女兒,他們急著坐船到酆川區坐飛機,就把我帶上船,在船上治的我。”
“是嗎?”
鹿之綾有些替他遺憾,那恩人是個好人,這麼多年也都沒有施恩望報。
她低下頭吃飯,薄妄已經開始給她剝葡萄。
鹿之綾吃著吃著,忽然覺得哪裡不太對勁,在船上治的他?臉上有痣的男人?
怎麼突然覺得有點熟悉。
他20歲的時候被湯薇背叛差點死掉,獲救後到了酆川區,那個時候,她15歲……
鹿家出了員工屠殺血案的時候,她在國外旅遊,看到新聞後焦急回國,搭不到去江南的飛機,她就選擇在北港落地,從北港坐船去酆川區再乘飛機……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