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我心底劃過一抹訝異。
但,如果這是伯尼克的選擇,我尊重他。
“伯尼克,我來這兒是為了找你談一個合作的。”
合作?
伯尼克疑惑地望著我。
我四處看了看。
其他人都不在這兒。
“傑森卡,可以幫我把這幾個人叫過來嗎?”
我將名單遞給傑森卡。
上面是我打算簽約的幾個設計師。
畢竟是打造快時尚,設計更新換代的快。
得多備幾個。
“當然。”
“願意為朋友效勞。”
傑森卡皮了下很快心。
帶著名單,哼著歌離開。
我找了個舒服的位置坐下,讓伯尼克也自己找個地方坐著。
靜待其他設計師的到來。
等傑森卡把人帶來後,他顯得很著急。
“噢!秦!”
“我們該忙起來了,奧迪、LV、AIMA他們都來了。”
傑森卡幾句話的功夫,就把我女朋友帶走了。
走的時候,還不忘跟我打招呼。
“王,你簽完約後先等等,我們晚上有場聚會。”
我比了個OK的手勢。
傑森卡和秦歌鳴離開。
剩下幾個設計師和我面面相覷。
這其中,還有個人是剛才藉口離開的康偉。
“王先生,你找我們是想?”
康偉率先開口。
我公事公辦,沒有為了拉攏他們,就放低自己去迎合。
實驗證明,招攬人時,好說話的老闆通常成功率不會高。
“是這樣的,我想簽下你們作為我公司的服裝設計師。”
“待遇上面的話,我先提出相關待遇,你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,如果能合拍,我們就簽約。”
我打了個直球。
就像傑森卡說的,這合作,就是雙向選擇。
如果他們不想來不知名品牌,又或者要價過高。
我們自然沒合作的緣分。
聽了我的話,伯尼克忍不住道。
“王先生,你公司的待遇是?”
我輕聲咳嗽。
說實話,我對設計師的待遇並沒多少瞭解。
不過!
打工人的待遇,應該大差不大?
“每天工作六小時,不包括午休,每個月拿出十套合格設計或者三套優秀設計,獎金一萬,不設上限。”
也就是說,他們每天一套設計,一個月就有三萬塊基礎獎金。
“設計的服裝賣掉多少都會有相應分成,比如你的設計。”
我看向伯尼克。
“售價三百,月銷售在一千件,你可以拿到百分之一的分成。”
這個分成不算成本,三百塊,伯尼克能拿到一件三塊錢。
“但這個分成有個前提,得超過月銷千件,畢竟幾十件幾百件我在運輸和銷售過程中就已經有虧損了。”
這樣的情況下,别說分成了。
大家瞭然地點頭。
前提很合理,就是這個標準能降低點就好了。
有人提出這個問題。
我勾唇一笑。
“具體的情況,我得讓法務部擬好合同來確定。我隻是舉個例子,如果你們的設計是高定那種,自然不需要銷售這麼多件。”
“分成比例,也不會按照百分之一的水平算。”
要知道,低分成比例的存在,隻是為了調動普通設計師的動力。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