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怒視著他,眼睛裡像是要噴出火來:“你還不老實交代?
我們己經掌握了證據。”
趙銘沉默了一會兒,額頭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,他似乎在做著激烈的思想鬥爭。
終於,他開始交代自己所犯下的罪行。
他說:“2020年1月6日,我開車將兩個孩子送到學堂後,在返回的途中恰巧碰到路邊攔車的林曉。
她問我到城中的繁華集市多少錢,我看她一個人,就說路費20元。
她同意了,然後就上了我的車,我要將她送到城中的繁華集市,然而我藉口集市堵車嚴重,走到半路就讓她下車。
這讓林曉很生氣,她大聲說:‘你怎麼能這樣?
明明說好的地方,你卻半路把我丟下。
’我也不甘示弱地說:‘那地方堵車,我也沒辦法。
’”趙銘接著說:“當時我也做出了讓步,隻需要她支付車費10塊錢即可,但她仍然不同意,二人因此在車上僵持了起來。
她雙手抱在胸前,一臉堅決地說:‘不行,你必須把我送到目的地。
要不一分錢也不會給你的!
’我就覺得這個女的是故意欺負我,於是我對她說了這樣一句話,‘你賴著我不走,是不是想玩玩?
’隨後我就把車開到了一個偏僻的衚衕。”
……當時衚衕裡沒什麼人,趙銘就對林曉動手動腳。
林曉驚恐地瞪大了眼睛,用力地掙紮著,喊道:“你乾什麼?
放開我!”
趙銘惡狠狠地說:“你最好聽話,不然有你好看。”
林曉一邊掙紮一邊憤怒地說:“你别亂來,我會報警的。
你看那邊來人了!
必須給我五百塊錢!
要不我就告你強j罪!”
這時候正好從那邊走過來幾個人,趙銘一看有人來了,心裡“咯噔”一下,有些緊張。
他既生氣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