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所以……是高二那時候認識的嗎……”若雨單手托腮,望著桌對面的覺哥說道。
此時,他們已坐在了咖啡廳內。而兩人最先聊的話題,自然就是剛才那事兒。
“那得看你怎麼理解‘認識’這個概唸了……”封不覺一邊用勺子輕輕攪動著杯中的咖啡,一邊回道。
“你說說。”若雨接道。
“嗯……我在進高中之前,就已經認識她了。”封不覺道。
“哦?她是名人嗎?校花?”若雨又道。
“不是,姑且算朵班花吧……這不是重點……”覺哥回道,“重點是,我還沒踏入高中的大門,就已經認識全校所有人了。”
“哈?”若雨聞言,微微一怔,不過下一秒,她便理解了覺哥這句話的意思,“你……事先做了調查?”
“對。”封不覺用十分淡定的語氣說道,“初中畢業後的暑假,當我的同齡人們奔走於補習班、網吧、電影院、遊泳池的時候……我卻在做著秘密的、嚴謹的調查工作。”他微頓兩秒,喝了口咖啡再接道,“首先,我通過一些人脈,順利搞到了清越高中三個年級所有學生的名單……”
“人脈?”若雨疑惑道。
“對,人脈。”封不覺點頭應道,“教育局裡有我的馬仔。”
“教育局裡……有……你的馬仔。”若雨似笑非笑地看著覺哥,把他那句話重複了一遍,並接道,“在你十五歲的時候……”
“是啊……”封不覺應道,“我隻不過是冒充十二歲蘿莉和一個已婚大叔**地網戀了幾個月,從而掌握了一些他主動發來的不雅照和大量不堪入目的聊天記錄……從此他就成為了我的狗腿。”
“你……”若雨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說他。
“技術上來講,這並不是什麼很困難的事。”封不覺接著道,“很多公務員的資訊都可以在官方機構的網站上查到,根據這些內容再去社交網站上找他們的賬號。然後加好友什麼,繼而采取進一步的行動。”他又喝了口咖啡,“呼……反正正經人是不會上鉤的,變態的話……被威脅利用也是活該。”
“我且不評價你的動機……但你的手段相當於是敲詐勒索吧……”若雨接道。“你做的時候就沒考慮過後果嗎……”
“哼……我當然考慮了後果。”封不覺冷笑一聲,回道,“因此我很清楚,沒什麼後果……
當年我是十五歲,屬於限製刑事責任能力人。根據刑法規定,對於已滿十四週歲、不滿十六週歲的人,犯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、強姦、搶劫、販賣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罪的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除了上述八種罪外,該年齡段人不負有刑事責任。同時《刑法》明確規定,已滿十四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。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 本章未完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! 第1頁/共2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