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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了孩子還小,看到吃的就眼裡什麼都沒了,你疼他們他們還能不知道,這錢你什麼時候給媽?”孫桂芳的一門心思都在錢上面。
都說三歲看大,七歲看老,老大家的倆孩子,大的已經十歲了,小的也有八歲。
他們並不是什麼都不懂,隻是人已經被寵壞了,連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,這樣的人將來能有什麼出息,讓他們去補習功課,那錢就等於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。
陳力陽就是有錢多,都不可能再給他們了。
“我真沒錢,你們要想給他們補課,找大哥去,他養不起孩子生這麼多乾什麼?”陳力陽說的話沒有留一點情面。
他把自己當冤大頭了,自己又何必給他面子,更何況他說的也是事實。
“你怎麼能這麼說你大哥,你不可能沒錢,我看你就是不想給。”衝陳力陽今天說話的態度,陳國峰也算是看出來了,他就是故意的。
陳力陽聽後大方的就承認了:“對我就是不想給,爸媽你還說你們不偏心,我一共也才六千五,你們就讓我給五千。
等於我一個月的工資都不夠,還要從政府給五個孩子的津貼拿出五百。
這錢你們要的安心嗎?他們憑什麼把錢給你們,你們有當他們是你的孫子孫女嗎?”這是陳力陽第一次在老兩口面前替兩孩子打抱不平。
“你吃錯藥了?他們身上又沒流周家的血,我們為什麼要當他們是孫子孫女?”
陳力陽神情諷刺:“可是爸,當初我不願當上門女婿的時候,不就是你們一直勸再勸我,還讓我結婚後,要把他們當成親生的來養,這才多久你們就變卦了?”
陳國峰被說的有點不自在:“那能一樣嗎?當初我們是看女方人不錯,才讓你當這個上門女婿的。
誰知道結婚才半年,她就消失了,擺明瞭是想把這幾個累贅甩給你。”
“那能怪誰?當初我說了不當這個上門女婿,結果你們為了三十萬的彩禮,二話不說就做主同意了。
都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我沒怪你們做主我的婚姻也就罷了,可你們倒好,拿了彩禮轉頭就給大哥付了首付。
我隻聽過賣女兒給兒子娶媳婦的,這還是頭一次見識有賣小兒子給大兒子買房的。”這一番話,陳力陽說的極為諷刺。
也徹底撕開了老兩口的遮羞布,氣的孫桂芳再也維持不住慈母的形象了:“你的良心都讓狗吃了?把你養這麼大,就是讓你這麼和父母說話的?
我們讓你當這個上門女婿,初心不也是為了你過上好日子?
再說了,你大哥從小待你不薄,現在他生活拮據,你作為弟弟幫幫他又怎麼了?
什麼時候,你變得這麼尖酸刻薄,毫無人性了,錢就有那麼重要嗎?”
不得不承認,這老太婆倒打一耙的本事還是挺不錯的。 本章未完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! 第1頁/共2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