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唐燁帶著顧景奇去了一家歌舞廳。
顧景奇站在那燈紅酒綠的霓虹燈門口,都驚呆了。
他推了唐燁一把,“唐燁,你瘋了?你帶我來這種地方乾嘛?”
他穿成這樣就算了,現在還來這種燈紅酒綠的地方。
唐燁說道,“你别多想,沒其他意思,我打聽過了,這家歌廳裡有歌手主唱,咱們進去聽聽歌,說不定有我喜歡的樂隊呢。”
顧景奇堅決拒絕,“我不去,你也不許去,聽歌哪裡不能聽啊?買碟在家聽吧,還需要跑去歌廳。”
“你不懂,要的就是那種氛圍,走吧,這是正經地方,沒你想象的那麼齷齪危險,我們就聽聽歌唄,咱成年人了也可以喝兩杯小酒,你要不喝酒,喝果汁也行。”
唐燁已經打聽了很久,這家歌廳很正規,有很多流浪歌手啥的駐唱。
“唐燁,你這種行為很危險。”
顧景奇真覺得唐燁瘋了。
“危險啥呀,以後要是執行臥底任務,來這種地方是最基本的,你想想,我姐夫不是經常去舞廳抓人,還有以前那個李永強,不也是在夜總會當保安頭子,才能給警方提供線索嗎?我跟你說,咱現在在體驗和嘗試各種生活,這才叫閱曆。”
唐燁憑藉著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,最終還是將顧景奇拉進歌舞廳。
歌廳裡燈光很暗,人潮湧動,各種衣著清涼的女人,端著酒杯在那熱舞。
台上果真有駐唱的歌手唱歌。
唐燁拉著他找了個地方坐下。
服務員上來,沒等唐燁開口,顧景奇給倆人一人要了一杯果汁。
服務員看著兩個打扮的時古惑仔一樣的大小夥,一人要了一杯果汁,神色怪異地走開了。
台上先是一個留著長髮的搖滾歌手,彈著吉他在嘶吼,呐喊。
他唱完以後,又上去了一個姑娘,長得很清純漂亮,黑髮及腰,穿著很短的裙子,無袖背心,拿著話筒,唱著一首很悠揚的情歌。
唐燁托著下巴,看著台上唱歌的女孩,一臉花癡,“長得還挺漂亮。”
顧景奇喝著果汁,目光冷不丁落到台上唱歌的女孩那雙白嫩的大長腿上,他害羞的俊臉刷一下變紅。
趕緊移開了視線。
端起果汁猛喝了一口。
女孩兒唱完了歌,要下台的時候,突然一個喝的醉醺醺的男子,大喊了一聲,再來一首。
女孩禮貌的鞠躬,“不好意思,我唱完了。”
“唱完了?我還沒聽夠呢,繼續唱。”醉漢趾高氣揚,語氣輕蔑,帶著命令的口吻。
女孩看著瘦小清純,性子挺倔強,“這位先生,我一晚上隻有這一首歌,你若想聽,下次吧。”
說完,從台上走了下來。
“喲,這小嘴還挺倔呀,那我今天還非讓你唱怎麼著?”
男人從兜裡掏出一遝鈔票,直接撒在了台上,“唱嗎?”
女孩看都沒看他扔上來的錢一眼,她站的端正,“我說了,今晚我就一首歌。”
歌廳的經理一看這陣勢,趕緊跑過來拉了那女孩一把,兩眼冒光,“你給多唱一首吧,這麼多錢呢。”
“經理,你知道我的情況,我得早點回家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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