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彥軒給自己整理了一套西裝,如同沈氏沒破產之前一般高傲的走出沈宅。
今天的案件因為關於沈彥軒和顧清漪,再加上季淩熙,可謂是全場矚目。
依著業內人士的判斷,這件案子幾乎沒什麼可說的。畢竟沈彥軒手中有何顧亦樂的親子鑒定報告,沈彥軒是有爭奪撫養權權利的。
一般來說,孩子的第一監護人為父親,所以許多父母離婚,孩子都是跟著父親的,如今沈彥軒想爭奪撫養權,至少有八分的把握。
沈彥軒大概也覺得應該如此,在開庭前還找到了顧清漪。
“清漪,不如咱們不上法庭了,你直接和樂樂來我家吧?”
顧清漪想笑,給了他一個諷刺的笑容,“沈彥軒,何必假惺惺呢?如果你為了我和樂樂好,你就不會鬨上法庭,現在還想著我和樂樂與你在一起?不覺得有些天方夜譚嗎?”
沈彥軒抿了抿唇,態度從容溫和,“你一直將我放在對立面,甚至連孩子都是現在讓我看見的,你又不覺得自己很殘忍嗎?你剝奪了我們父子之間的天倫之樂。清漪,我一直在包容,在容忍,為什麼你就不能理解我呢?”
顧清漪還準備說什麼,那邊季淩熙接完了電話,氣場全開的站在了顧清漪的身後,“有什麼話,咱們法庭上說。”
九點整,法院開庭。
左邊是原告人和代表律師,站著沈彥軒和他的律師。沈彥軒的律師是沈氏集團原來的律師,對這件案件已經非常清楚了。
右邊是被告人和代表律師,站著顧清漪,顧亦樂和辯護律師。顧清漪的律師是季氏的首席律師,他看過檔案,對於這件案子也分析過,給出的答案是,撫養權在顧清漪,但是沈彥軒有探視權。
這已經算是最理想的答案了,畢竟沈彥軒手握親子鑒定書,不能否認顧亦樂與沈彥軒之間的關係。
法院開庭,法官公正而坐。
“現由原告陳述自己的證據。”
原告律師彎腰,禮貌道:“我方是孩子的父親,理當有孩子的撫養權。就我方撫養權決定事宜,我們蒐羅了不少證據,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親子鑒定書。”
律師將證據文字提供給了陪審團,最後交到法官手中。
“原告是被告小朋友的父親,這點親子鑒定證明已經說得很清楚,其次,我還要提供被告小朋友的病理檔案。”
原告律師道:“被告小朋友在被告的帶領下生活得並不如意,評審團看見的是曾經他們在國外治療的證據。證據表明,被告顧清漪女士並沒有養孩子的能力,經常將孩子放在托兒所,雖然孩子得到溫飽的生活,但精神上對父愛母愛很是欠缺,因此,被告小朋友在國外期間患上了自閉症。。”
“回國後,顧清漪女士在電影學院上課,孩子獨自在家,這對幼兒的人生安全是極為不負責的。首先孩子沒有自主意識,不懂得安全隱患,比如水電的使用,比如陌生人敲門不開門的道理,又或者爬到高處摔下來,呼救無人應或者直接造成死亡。其次還有未知隱患,比如非法分子通過非法途徑進入房內,進行要挾或者綁架,亦或者將小朋友作為人質。” 本章未完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! 第1頁/共2頁